分子式:C8H6
1.将β-溴苯乙烯滴加到熔融的氢氧化钾中,生成的苯乙炔从反应物中蒸馏出来。馏出物分层,上层为水层。将油层干燥、蒸馏,即得苯乙炔。
2.制法: α, β-二溴苯乙烷
(3):于装有搅拌器、滴液漏斗的反应瓶中,加入新蒸馏的苯乙烯
(2)①208g(2.0mol),干燥的氯仿200mL,冰水浴冷却。慢慢滴加320g(103mL,2.0mol)干燥的溴溶于200mL氯仿配成的溶液,滴加速度控制在滴进溴后由红色变为黄色。加完后继续搅拌反应20min。水浴加热蒸出氯仿,得粗品α, β-二溴苯乙烷②
(3)510g,收率97%。不必提纯直接用于下步反应。苯乙炔
(1):于装有搅拌器的5LDewar瓶中,加入液氨3L,加入1.5g硝酸铁,5g除去表面氧化物的金属钠。2min后,于30min左右分批加入160g金属钠(切成小块)。加完后放置,直至深蓝色的反应混合物变成浅灰色(约20min)。慢慢滴加510gα, β-二溴苯乙烷
(2)溶于1.5L无水乙醚配成的溶液,约2h加完。加完后放置4h。加入180g粉状的氯化铵以分解碱性物质,再加入500mL乙醚,继续搅拌数分钟。将反应物倒出,使氨挥发。再加入乙醚。过滤,滤出无机盐用乙醚洗涤,保持滤液。将滤出的无机盐溶于水,用乙醚提取。合并滤液与乙醚提取液,以稀硫酸洗涤,直至对刚果红试纸呈酸性,而后水洗,无水硫酸镁干燥。蒸出乙醚,分馏,收集142~143℃的馏分,得苯乙炔
(1)156g,收率79%。注:①苯乙烯可常压蒸馏,bp145~146℃,也可减压蒸馏,收集42~43℃/2.4kPa。②α, β-二溴苯乙烷可以利用重结晶的方法提纯。重结晶的溶剂是含水的乙醇,α, β-二溴苯乙烷的熔点73~74℃。
3.制法: β-溴代苯乙烯
(4):于装有搅拌器的500mL反应瓶中,加入肉桂酸
(2)74g(0.5mol),氯仿300mL,加热溶解。搅拌下冰水浴冷却,很快结晶析出。将80g溴溶于50mL氯仿的溶液分三次加入反应瓶中,剧烈搅拌并冷却。加完后于冰浴中放置30min。抽滤,得到2,3-二溴-3-苯基丙酸
(3),mp204℃(分解)。化合物
(3)与750mL(10%)的碳酸钠水溶液一起加热回流。冷后分出有机层,水层用乙醚提取(100mL
×2),合并有基层与乙醚提取液,无水氯化钙干燥,蒸出乙醚,得β-溴代苯乙烯
(4)约68g。苯乙炔
(1):于装有蒸馏装置。滴液漏斗的500mL反应瓶中,加入固体氢氧化钾100g,加入约2mL水。油浴加热到200℃,使碱熔融。滴加上面得到的β-溴代苯乙烯
(4)到熔融的碱中,滴加速度约每秒1滴。苯乙炔蒸出,慢慢将浴温升至220℃,使碱熔融。滴加上面得到的β-溴代苯乙烯到熔融的碱中,滴加速度约每秒1滴。苯乙炔蒸出,慢慢将浴温升至220℃,并保持在220℃左右滴加完毕。而后升温至230℃,直至无产物蒸出。分出上层馏出液,固体氢氧化钾干燥,并重新蒸馏,收集142~144℃的馏分,得苯乙炔
(1)25g,收率49%。
1.用于有机合成中间体。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
化学品中文名称: | 苯乙炔;乙炔苯 |
化学品英文名称: | Phenylacetylene Acetylene benzene |
中文俗名或商品名: | |
Synonyms: | |
CAS No.: | 536-74-3 |
分子式: | C8H6 |
分子量: | 102.14 |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
纯化学品 混合物 | ||||||||
化学品名称:苯乙炔;乙炔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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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
危险性类别: | 第3.3类 高闪点易燃液体 |
侵入途径: | 吸入 食入 经皮吸收 |
健康危害: | 吸入、摄入或经皮肤吸收对身体有害,其蒸气或烟雾对眼睛、粘膜和呼吸道有刺激作用;中毒表现有烧灼感、咳嗽、喘息、喉炎、气短、头痛、恶心和呕吐。 |
环境危害: | |
燃爆危险: | 本品易燃,具刺激性 |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
皮肤接触: | 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及清水彻底冲洗。 |
眼睛接触: | 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 |
吸入: |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
食入: | 误服者给充分漱口、饮水,尽快洗胃。就医。 |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
危险特性: | 遇高热、明火或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燃烧的危险。若遇高热,可能发生聚合反应,出现大量放热现象,引起容器破裂和爆炸事故。 |
有害燃烧产物: |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
灭火方法及灭火剂: | 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用水灭火无效。 |
消防员的个体防护: | 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毒服。 |
禁止使用的灭火剂: | |
闪点(℃): | 3l |
自燃温度(℃): | 无资料 |
爆炸下限[%(V/V)]: | 无资料 |
爆炸上限[%(V/V)]: | 无资料 |
最小点火能(mJ): | |
爆燃点: | |
爆速: | |
最大燃爆压力(MPa): | |
建规火险分级: |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
应急处理: | 疏散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污染区,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好防毒面具,穿一般消防防护服。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堵漏。用活性炭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然后收集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也可以用不燃性分散剂制成的乳液刷洗,经稀释的洗水放入废水系统。如大量泄漏,利用围堤收容,然后收集、转移、回收或无害处理后废弃。 |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
操作注意事项: | 密闭操作,加强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直接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戴橡胶耐油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酸类、卤素、碱金属接触。灌装时应控制流速,且有接地装置,防止静电积聚。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
储存注意事项: |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包装要求密封,不可与空气接触。应与氧化剂、酸类、卤素、碱金属分开存放,切忌混储。不宜大量储存或久存。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
最高容许浓度: | 中国MAC:未制定标准苏联MAC:未制定标准美国TWA:未制定标准美国STEL:未制定标 |
监测方法: | |
工程控制: | 生产过程密闭,加强通风。 |
呼吸系统防护: | 高浓度环境中,佩带防毒面具。紧急事态抢救或逃生时,建议佩带自给式呼吸器。 |
眼睛防护: | 一般不需特殊防护,高浓度接触时可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
身体防护: | 穿相应的防护服。 |
手防护: | 戴防化学品手套。也可使用皮肤防护膜。 |
其他防护: | 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后,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
外观与性状: | 无色液体。 |
pH: | |
熔点(℃): | -44.8 |
沸点(℃): | 142~144 |
相对密度(水=1): | 0.93 |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 无资料 |
饱和蒸气压(kPa): | 无资料 |
燃烧热(kJ/mol): | 4281.2 |
临界温度(℃): | |
临界压力(MPa): | |
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 | |
闪点(℃): | 3l |
引燃温度(℃): | 无资料 |
爆炸上限%(V/V): | 无资料 |
爆炸下限%(V/V): | 无资料 |
分子式: | C8H6 |
分子量: | 102.14 |
蒸发速率: | |
粘性: | |
溶解性: | 不溶于水,可混溶于醇、醚、多数有机溶剂。 |
主要用途: | 用于有机合成。 |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
稳定性: | 在常温常压下 稳定 |
禁配物: | 强氧化剂、酸类、卤素、碱金属。 |
避免接触的条件: | |
聚合危害: | 能发生。 |
分解产物: |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资料 |
急性毒性: | LD50:100mg/kg(小鼠静注) LC50: |
急性中毒: | |
慢性中毒: | |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 | |
刺激性: | |
致敏性: | |
致突变性: | |
致畸性: | |
致癌性: |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资料 |
生态毒理毒性: | |
生物降解性: | |
非生物降解性: | |
生物富集或生物积累性: |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
废弃物性质: | |
废弃处置方法: | 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建议用焚烧法处置 |
废弃注意事项: |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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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货物编号: | 33545 |
UN编号: | |
包装标志: | |
包装类别: | Ⅲ |
包装方法: | 安瓿瓶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镀锡薄钢板桶(罐)外满底板花格箱、纤维板箱或胶合板箱。 |
运输注意事项: | 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夏季最好早晚运输。运输时所用的槽(罐)车应有接地链,槽内可设孔隔板以减少震荡产生静电。严禁与氧化剂、酸类、卤素、碱金属、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高温区。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严禁用木船、水泥船散装运输。 |
RETCS号: | |
IMDG规则页码: |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
国内化学品安全管理法规: |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化劳发[1992] 677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1996]劳部发423号)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 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3.3 类高闪点易燃液体。 |
国际化学品安全管理法规: |
第十六部分:其他信息 |
参考文献: | 1.周国泰,化学危险品安全技术全书,化学工业出版社,1997 2.国家环保局有毒化学品管理办公室、北京化工研究院合编,化学品毒性法规环境数据手册,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2 3.Canadian Centre for 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CHEMINFO Database.1998 4.Canadian Centre for 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 RTECS Database, 1989 |
填表时间: | 年月日 |
填表部门: | |
数据审核单位: | |
修改说明: | |
其他信息: | 2 |
MSDS修改日期: | 年月日 |